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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海鉤沉】呼和浩特市郊區(qū)“四清”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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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以下簡稱“呼市”)郊區(qū)的“四清”(先為清2分、清賬目、清倉庫、清物資,后改為清政治、清經(jīng)濟、清組織、清思想)運動,始于1963年,到1966年下半年基本告一段落。  

    1963年初,呼市郊區(qū)黨委首先在郊區(qū)毫沁營人民公社開始了以社會主義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四清”運動試點工作。當時中共中央尚未下達關于“四清”工作的正式文件,只是作為社會主義教育的一種形式,開展“四清”的先行試點,所以“四清”運動又稱社會主義教育運動。  

    毫沁營人民公社的“四清”試點工作,是從開展“四史”教育入手的?!八氖贰苯逃沁M行以革命史、社史、村史、家史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是以牢記階級仇,不忘血淚苦的形式,進行憶苦思甜,弘揚革命斗爭精神,振奮革命斗志。  

    毫沁營人民公社的“四清”試點工作進行了不到半年時間,先后產(chǎn)生了一批村史、家史的憶述資料,但由于“試點”中斷,并未形成正式文集或出版物。  

    1963年5月和9月,中共中央對“四清”工作已有指示,呼市郊區(qū)于1964年在巧報、八拜、攸攸板、五里營農場開始了“四清”運動,這4個社場的“四清”工作共進行了8個月時間,故而史稱“前八個月‘四清’”。  

    前八個月“四清”也稱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主要理論政策依據(jù)是《中共中央關于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決定》和《中共中央關于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規(guī)定》,簡稱《決定》和《規(guī)定》,也稱“雙十條”——“前十條”為《決定》;“后十條”為《規(guī)定》。這一段“四清”,是針對農村社隊基層干部的經(jīng)濟“四不清”問題,開展運動,即解決這些干部的工分、賬目、倉庫、物資不清問題,也就是清工分、清賬目、清倉庫、清物資。  

    按照上述“四清”的內容,“四清”工作隊開進農村社隊后,采取“扎根串連”,“訪貧問苦”和“三同”(與貧下中農同吃、同住、同勞動)等方法,深入到社員群眾中,一邊理清階級界限,依靠貧下中農,團結中農,打擊地主富農;一邊通過“扎根串連”和“三同”等辦法了解生產(chǎn)大隊、生產(chǎn)隊等農村基層干部的“四不清”問題。在“四清”工作隊掌握了一些干部“四不清”問題的基礎上,便開始組織召開社員會議,讓生產(chǎn)大隊和生產(chǎn)隊干部在社員大會上進行“洗澡下樓”——交待自己的“四不清”問題。交待的“四不清”問題包括多吃多占、白吃白拿、多為自己記工分、貪污盜竊、私分瞞產(chǎn)等等經(jīng)濟問題;也有的交代階級立場不穩(wěn)、階級界限不清、打罵社員群眾、生活和工作作風等等問題。  

    1964年7—8月,因上級對“四清”工作有新的布署,“前八個月‘四清’”宣布暫停進行。  

    1964年8月,按照中共中央及華北局對“四清”(主要是農村“四清”)工作新的布署,加大了“四清”工作的力度。這次從各單位抽調的參加“四清”工作隊的干部比“前八個月‘四清’”抽調的干部要多得多,抽調參加呼市郊區(qū)“四清”工作的干部隊伍稱為“‘四清’工作隊員”,其中有大量的帶槍荷彈軍人、警察、法院、檢察院干警;也有各級黨政機關從事黨務、政務、業(yè)務和技術工作的領導、環(huán)節(jié)干部及一般干部;還有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貧下中農協(xié)會、工商聯(lián)以及廠礦企業(yè)的干部;也有接受下基層鍛煉的大學畢業(yè)生;為了彌補“四清”工作隊干部的不足,同時為了通過“四清”運動培養(yǎng)無產(chǎn)階級革命接班人,中共呼和浩特市委與郊區(qū)黨委決定,從郊區(qū)農村選拔一批初、高中畢業(yè)后回鄉(xiāng)務農的優(yōu)秀知識青年,從市區(qū)選拔一批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經(jīng)過較為嚴格的政審、身體檢查和考試考核,作為農村“四清”工作“借干”人員,編入各“四清”工作隊(組),參加農村“四清”工作。首批“借干”人員開始約有近200人,經(jīng)過政審、身體檢查和考試考核被淘汰者,約有三分之一。  

    1964年8月,在呼市“四清”工作總團的領導下,一邊從各單位抽調參加“四清”工作團、隊工作的干部,一邊在郊區(qū)黨校對“四清”借干人員進行了學習培訓。8月下旬,把所抽調的參加“四清”工作隊的干部也集中在一起,進行培訓和動員。  

    呼市當時所轄農村只限郊區(qū),再無其它旗縣區(qū)。所謂呼市農村“四清”工作總團,實際上也就是管郊區(qū)農村這一塊。郊區(qū)在公社化后,下轄桃花、太平莊、西菜園、巧報、八拜、黃合少、五十家、榆林、羅家營、毫沁營、保合少、小井、攸攸板、臺閣牧等14個人民公社和大黑河牛奶場、五里營農場等2個場,1964年7月28日,臺閣牧公社劃歸烏蘭察布盟土默特左旗,到1964年底郊區(qū)下轄13個公社和2個國營農牧場。  

    1964年9月下旬到10月初開展的郊區(qū)農村“四清”,被正式確定為“第一批‘四清’”。第一批“四清”開展的社場,原擬在4個社場開展?!八那濉惫ぷ麝犝獪蕚溥M入4個社場時,突然接到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和呼市委的通知,聽取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關于“四清”工作的有線電話會議。電話會議由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書記處主持召開,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書記處書記高錦明在會上做了重要講話。高錦明講話的主要內容是,當前農村的階級斗爭復雜而激烈,在呼市郊區(qū)黃合少公社,發(fā)生了公社黨委副書記張連喜伙同公社干部崔秀元(蘭蘭)和殷輅吊打貧下中農孫紅紅的重大政治事件。怎樣對待這一事件呢?高錦明在會上提出,呼市農村“四清”工作總團要變更原擬在4個社場開展第一批“四清”的計劃,采取集中優(yōu)勢兵力打殲滅戰(zhàn)的緊急措施,把所抽調的“四清”工作隊員集中到黃合少公社,先把這個公社的“四清”工作抓好。會后,呼市“四清”工作總團還考慮到桃花公社存在著比較突出的民族矛盾,所以重新安排了第一批“四清”工作,決定把兵力集中在黃合少和桃花兩個公社,開展第一批農村社隊的“四清”工作。在工作隊下社隊前的這一段,為了把“四清”工作同貫徹執(zhí)行黨的民族政策有機地結合起來,工作隊員還聽取了自治區(qū)黨委和市委兩級黨委書記關于自治區(qū)“三不兩利”和“承認歷史,照顧現(xiàn)實,解決問題,達到團結”等民族政策理論的專題報告。  

    9月下旬,組成了黃合少和桃花兩個“四清”工作分團,在呼市農村“四清”工作總團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四清”工作。工作分團下轄(進駐生產(chǎn)大隊)工作隊和(進駐生產(chǎn)隊即小隊)工作組,大一些的工作隊有“四清”工作隊員40—50人,小一些的工作隊有“四清”工作隊員20—30人;工作組有“四清”工作隊員3—6人。工作隊任有指導員1名,副指導員1—3名,秘書1—2名;工作組任有工作組長1名,副組長1—2名。公社機關也進駐了工作隊,稱“直屬隊”;公社所屬的學區(qū)、供銷社、農具廠等企事業(yè)單位,也進駐了工作隊。“四清”工作隊一進社隊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立即召開社員和職工大會,由工作隊指導員和隊長作動員報告,在說明來意后,宣布“一切權力歸工作隊”,向社隊干部提出“約法三章”之類的要求,并動員社員群眾,特別是貧下中農,要積極主動地參加“四清”運動,向“四不清”斗爭。  

    第一批農村“四清”工作正式在黃合少、桃花兩個公社開展后,“四清”工作隊的基本工作方法仍然是通過與貧下中農“三同”和“扎根串連、訪貧問苦”了解和掌握情況。特別是“三同”,是每個工作隊員必須執(zhí)行的。為了更多更準地掌握事實,工作團組織工作隊員特意聽取了王光美在河北省撫寧縣桃園大隊“四清”蹲點的報告,(即“桃園經(jīng)驗”)?!疤覉@經(jīng)驗”中重要的一條經(jīng)驗是訪貧問苦,扎根串連。所以,工作隊與貧下中農的“三同”,既是工作隊員必須遵守的紀律,又是“四清”工作最重要的方法。工作隊員與貧下中農的“三同”是住要住在最貧寒的貧下中農家,如孤寡老人、“五?!睉艏遥怀砸耘娠?,在貧下中農家輪流派飯;還要求工作隊員參加一定時間的生產(chǎn)隊集體勞動。剛進村時,紀律異常嚴格,如不準吃魚、肉、蛋,又延伸到不準吃油炸糕、不準吃餃子、不準吃帶肉的燴菜等等。郊區(qū)有一名黨委副書記作為麻什工作隊的工作隊長,與麻什村被派飯的貧下中農戶很熟悉,在正月里與貧下中農“三同”中,與這戶社員一同吃了一頓羊肉餡餃子,被工作分團知道后,在全分團受到通報批評。其他工作隊員看到這種情況暗暗叫苦。有的工作隊員由于吃派飯吃不飽,眼看著供銷社賣餅干,都不敢買餅干充饑,弄得工作隊員思想很緊張。  

    “四清”工作隊進駐農村社隊約一個多月后,通過“三同”和“扎根串連、訪貧問苦”,得到了一些關于社隊和企事業(yè)單位負責干部“四不清”問題的線索。這時,在呼市農村社教“四清”總團統(tǒng)一組織領導下,在內蒙古自治區(qū)黨校召開了一次四級干部(郊區(qū)、公社、生產(chǎn)大隊、生產(chǎn)隊)會議,各工作隊指導員和隊長參加會議。“四干會”的主要工作任務,是讓這四級干部集中在會上交代自己的“四不清”問題。這對于參加“四干會”的所謂“四不清”干部造成了極大地心理壓力。加之工作隊對參會的社隊干部“火力”很足,在一定程度上有“逼、供、信”的現(xiàn)象,使得這些社隊干部心神不寧:該交待的問題都交待了,但還要逼著再交待,總是揪住不放。在越逼越緊的情況下,就出現(xiàn)了自殺的問題。在不到一個月的“四干會”期間,在黃合少和桃花兩個公社的四級基層干部中,自殺者達30多人。當時,不管自殺者有無“四不清”問題,都一律被宣布為“畏罪自殺”,其家屬因此被加上了“反革命家屬”的莫須有罪名,沒有追責和伸冤的權利。  

    “四干會”無果而散。參加“四干會”的“四清”工作團隊領導回到社隊和企事業(yè)單位后,接到上級“戰(zhàn)地整訓”的通知,在本工作隊內部進行學習整訓。整訓中主要圍繞前一段“四清”工作,一邊學習政策文件和理論,一邊小結前一段“四清”工作。在涉及到對前一段“四清”工作評價時,工作隊員中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是認為存在“左”的傾向,因此發(fā)生了死人的問題;另一種看法是認為存在“右”的問題,理由是還沒有搞出多少“四不清”成果,死了幾個人就畏首畏尾,不敢大膽工作。這樣爭論了幾天之后,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最后團隊領導在總結時說,前一段“四清”工作,既存在“左”的問題,也存在“右”的問題,然而“右”的問題似乎是主要方面。今后在工作中要實事求是,有“左”就糾“左”,有“右”就反“右”。這種原則不清的說法,不僅沒有解決工作隊員的思想認識問題,反而給多數(shù)工作隊員帶來了認識上的迷惘。  

    正值此時,1965年一月,中共中央下達了關于“四清”工作的新文件——《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即大家統(tǒng)稱的《二十三條》,《二十三條》有幾個明顯的不同提法:1.把“四清”與“四不清”的矛盾上升到階級斗爭和兩條路線斗爭的綱上來認識;2.把“四不清”的內涵由原來的經(jīng)濟領域擴展到新的更大的領域——政治不清、經(jīng)濟不清、組織不清、思想不清;3.非常明確地指出:“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那些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4.把干部分成四類,即好的、比較好的、問題多的、性質嚴重的?!抖龡l》下達后,雖然對社隊干部的打擊面比以前縮小了,但“逼、供、信”的現(xiàn)象仍然沒有完全杜絕,如在與“四不清”農村基層干部的斗爭中,在桌子上拍槍,以“坐班房”威脅,用“抗拒從嚴”等等手段恫嚇的情況亦非個別,所以仍有自殺而死的現(xiàn)象。有少數(shù)工作隊,階級斗爭的弦繃得很緊,幾乎到了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地步。好在之后上級反復強調對四個類型的干部要“區(qū)別情況,分別對待”,對好的和比較好的干部,經(jīng)過反復“洗澡”、“下樓”,在再無任何問題可查的情況下,陸續(xù)“解放”了一部分這兩類干部,讓他們去抓工作,抓生產(chǎn),“四清”工作才有了新的轉機。  

    經(jīng)過近10個月的“四清”工作,在最后“落實定案”時,除像張連喜、崔秀元、殷輅這幾個上級點名的干部被移交司法部門刑事處理外,其他一些“四不清”干部,則被定為“多吃多占”、“白吃白拿”、“階級立場不穩(wěn)”或“革命意志衰退”等等,從原工作崗位上被撤換下來。  

    1964年7—8月,黃合少和桃花兩個公社的“四清”工作宣布結束。輪換和充實了一批工作隊員后,集中在呼市第一中學整訓了近一個月后,便進駐到開展第二批“四清”工作的社隊,開始了第二批“四清”工作。  

    呼市郊區(qū)第二批“四清”工作于1965年8月至1966年6月在太平莊、巧報、八拜3個公社和大黑河牛奶場進行。工作隊員中有半數(shù)是參加第一批“四清”的干部,另一半是從各單位新抽調的干部,接替上一批被抽調搞“四清”的干部。與此同時,又選拔了100多名新“新借干”人員編入第二批“四清”工作隊(組)。第二批“四清”與第一批“四清”的情況大同小異。大同,基本上都是按《二十三條》的精神進行的;小異,是第二批“四清”的斗爭矛頭更多的是指向“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和“地富反壞右”。經(jīng)過近10個月的工作,第二批“四清”除極少數(shù)被認為有政治、經(jīng)濟、組織、思想嚴重“四不清”的農村基層干部得到刑事或組織處理外,被撤換或免職的多屬多吃多占、白吃白拿、投機倒把、階級立場不穩(wěn)、貪污盜竊等問題。第二批“四清”結束時,為了調整充實社場的領導班子,從工作隊員中選拔了一批年輕干部,充實提拔到社場(一般任黨政副手、團委書記和婦聯(lián)主任)。  

    1966年7月,呼市郊區(qū)第二批“四清”工作結束時,“文化大革命”已經(jīng)開始。“四清”工作隊撤離后,原計劃還要開展第三批“四清”工作。但因“文化大革命”已經(jīng)進入“反工作組”階段,呼市農村四清工作團隊解散,工作隊員回到各自的工作單位。1967年,第二批“四清”工作團隊的部分負責人被群眾造反組織揪斗,呼市郊區(qū)農村的“四清”工作從此徹底宣告結束。   

    (作者: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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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海鉤沉】呼和浩特市郊區(qū)“四清”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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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以下簡稱“呼市”)郊區(qū)的“四清”(先為清2分、清賬目、清倉庫、清物資,后改為清政治、清經(jīng)濟、清組織、清思想)運動,始于1963年,到1966年下半年基本告一段落。  

    1963年初,呼市郊區(qū)黨委首先在郊區(qū)毫沁營人民公社開始了以社會主義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四清”運動試點工作。當時中共中央尚未下達關于“四清”工作的正式文件,只是作為社會主義教育的一種形式,開展“四清”的先行試點,所以“四清”運動又稱社會主義教育運動。  

    毫沁營人民公社的“四清”試點工作,是從開展“四史”教育入手的。“四史”教育,是進行以革命史、社史、村史、家史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是以牢記階級仇,不忘血淚苦的形式,進行憶苦思甜,弘揚革命斗爭精神,振奮革命斗志。  

    毫沁營人民公社的“四清”試點工作進行了不到半年時間,先后產(chǎn)生了一批村史、家史的憶述資料,但由于“試點”中斷,并未形成正式文集或出版物。  

    1963年5月和9月,中共中央對“四清”工作已有指示,呼市郊區(qū)于1964年在巧報、八拜、攸攸板、五里營農場開始了“四清”運動,這4個社場的“四清”工作共進行了8個月時間,故而史稱“前八個月‘四清’”。  

    前八個月“四清”也稱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主要理論政策依據(jù)是《中共中央關于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決定》和《中共中央關于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規(guī)定》,簡稱《決定》和《規(guī)定》,也稱“雙十條”——“前十條”為《決定》;“后十條”為《規(guī)定》。這一段“四清”,是針對農村社隊基層干部的經(jīng)濟“四不清”問題,開展運動,即解決這些干部的工分、賬目、倉庫、物資不清問題,也就是清工分、清賬目、清倉庫、清物資。  

    按照上述“四清”的內容,“四清”工作隊開進農村社隊后,采取“扎根串連”,“訪貧問苦”和“三同”(與貧下中農同吃、同住、同勞動)等方法,深入到社員群眾中,一邊理清階級界限,依靠貧下中農,團結中農,打擊地主富農;一邊通過“扎根串連”和“三同”等辦法了解生產(chǎn)大隊、生產(chǎn)隊等農村基層干部的“四不清”問題。在“四清”工作隊掌握了一些干部“四不清”問題的基礎上,便開始組織召開社員會議,讓生產(chǎn)大隊和生產(chǎn)隊干部在社員大會上進行“洗澡下樓”——交待自己的“四不清”問題。交待的“四不清”問題包括多吃多占、白吃白拿、多為自己記工分、貪污盜竊、私分瞞產(chǎn)等等經(jīng)濟問題;也有的交代階級立場不穩(wěn)、階級界限不清、打罵社員群眾、生活和工作作風等等問題。  

    1964年7—8月,因上級對“四清”工作有新的布署,“前八個月‘四清’”宣布暫停進行。  

    1964年8月,按照中共中央及華北局對“四清”(主要是農村“四清”)工作新的布署,加大了“四清”工作的力度。這次從各單位抽調的參加“四清”工作隊的干部比“前八個月‘四清’”抽調的干部要多得多,抽調參加呼市郊區(qū)“四清”工作的干部隊伍稱為“‘四清’工作隊員”,其中有大量的帶槍荷彈軍人、警察、法院、檢察院干警;也有各級黨政機關從事黨務、政務、業(yè)務和技術工作的領導、環(huán)節(jié)干部及一般干部;還有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貧下中農協(xié)會、工商聯(lián)以及廠礦企業(yè)的干部;也有接受下基層鍛煉的大學畢業(yè)生;為了彌補“四清”工作隊干部的不足,同時為了通過“四清”運動培養(yǎng)無產(chǎn)階級革命接班人,中共呼和浩特市委與郊區(qū)黨委決定,從郊區(qū)農村選拔一批初、高中畢業(yè)后回鄉(xiāng)務農的優(yōu)秀知識青年,從市區(qū)選拔一批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經(jīng)過較為嚴格的政審、身體檢查和考試考核,作為農村“四清”工作“借干”人員,編入各“四清”工作隊(組),參加農村“四清”工作。首批“借干”人員開始約有近200人,經(jīng)過政審、身體檢查和考試考核被淘汰者,約有三分之一。  

    1964年8月,在呼市“四清”工作總團的領導下,一邊從各單位抽調參加“四清”工作團、隊工作的干部,一邊在郊區(qū)黨校對“四清”借干人員進行了學習培訓。8月下旬,把所抽調的參加“四清”工作隊的干部也集中在一起,進行培訓和動員。  

    呼市當時所轄農村只限郊區(qū),再無其它旗縣區(qū)。所謂呼市農村“四清”工作總團,實際上也就是管郊區(qū)農村這一塊。郊區(qū)在公社化后,下轄桃花、太平莊、西菜園、巧報、八拜、黃合少、五十家、榆林、羅家營、毫沁營、保合少、小井、攸攸板、臺閣牧等14個人民公社和大黑河牛奶場、五里營農場等2個場,1964年7月28日,臺閣牧公社劃歸烏蘭察布盟土默特左旗,到1964年底郊區(qū)下轄13個公社和2個國營農牧場。  

    1964年9月下旬到10月初開展的郊區(qū)農村“四清”,被正式確定為“第一批‘四清’”。第一批“四清”開展的社場,原擬在4個社場開展?!八那濉惫ぷ麝犝獪蕚溥M入4個社場時,突然接到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和呼市委的通知,聽取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關于“四清”工作的有線電話會議。電話會議由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書記處主持召開,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書記處書記高錦明在會上做了重要講話。高錦明講話的主要內容是,當前農村的階級斗爭復雜而激烈,在呼市郊區(qū)黃合少公社,發(fā)生了公社黨委副書記張連喜伙同公社干部崔秀元(蘭蘭)和殷輅吊打貧下中農孫紅紅的重大政治事件。怎樣對待這一事件呢?高錦明在會上提出,呼市農村“四清”工作總團要變更原擬在4個社場開展第一批“四清”的計劃,采取集中優(yōu)勢兵力打殲滅戰(zhàn)的緊急措施,把所抽調的“四清”工作隊員集中到黃合少公社,先把這個公社的“四清”工作抓好。會后,呼市“四清”工作總團還考慮到桃花公社存在著比較突出的民族矛盾,所以重新安排了第一批“四清”工作,決定把兵力集中在黃合少和桃花兩個公社,開展第一批農村社隊的“四清”工作。在工作隊下社隊前的這一段,為了把“四清”工作同貫徹執(zhí)行黨的民族政策有機地結合起來,工作隊員還聽取了自治區(qū)黨委和市委兩級黨委書記關于自治區(qū)“三不兩利”和“承認歷史,照顧現(xiàn)實,解決問題,達到團結”等民族政策理論的專題報告。  

    9月下旬,組成了黃合少和桃花兩個“四清”工作分團,在呼市農村“四清”工作總團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四清”工作。工作分團下轄(進駐生產(chǎn)大隊)工作隊和(進駐生產(chǎn)隊即小隊)工作組,大一些的工作隊有“四清”工作隊員40—50人,小一些的工作隊有“四清”工作隊員20—30人;工作組有“四清”工作隊員3—6人。工作隊任有指導員1名,副指導員1—3名,秘書1—2名;工作組任有工作組長1名,副組長1—2名。公社機關也進駐了工作隊,稱“直屬隊”;公社所屬的學區(qū)、供銷社、農具廠等企事業(yè)單位,也進駐了工作隊?!八那濉惫ぷ麝犚贿M社隊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立即召開社員和職工大會,由工作隊指導員和隊長作動員報告,在說明來意后,宣布“一切權力歸工作隊”,向社隊干部提出“約法三章”之類的要求,并動員社員群眾,特別是貧下中農,要積極主動地參加“四清”運動,向“四不清”斗爭。  

    第一批農村“四清”工作正式在黃合少、桃花兩個公社開展后,“四清”工作隊的基本工作方法仍然是通過與貧下中農“三同”和“扎根串連、訪貧問苦”了解和掌握情況。特別是“三同”,是每個工作隊員必須執(zhí)行的。為了更多更準地掌握事實,工作團組織工作隊員特意聽取了王光美在河北省撫寧縣桃園大隊“四清”蹲點的報告,(即“桃園經(jīng)驗”)?!疤覉@經(jīng)驗”中重要的一條經(jīng)驗是訪貧問苦,扎根串連。所以,工作隊與貧下中農的“三同”,既是工作隊員必須遵守的紀律,又是“四清”工作最重要的方法。工作隊員與貧下中農的“三同”是住要住在最貧寒的貧下中農家,如孤寡老人、“五?!睉艏遥怀砸耘娠?,在貧下中農家輪流派飯;還要求工作隊員參加一定時間的生產(chǎn)隊集體勞動。剛進村時,紀律異常嚴格,如不準吃魚、肉、蛋,又延伸到不準吃油炸糕、不準吃餃子、不準吃帶肉的燴菜等等。郊區(qū)有一名黨委副書記作為麻什工作隊的工作隊長,與麻什村被派飯的貧下中農戶很熟悉,在正月里與貧下中農“三同”中,與這戶社員一同吃了一頓羊肉餡餃子,被工作分團知道后,在全分團受到通報批評。其他工作隊員看到這種情況暗暗叫苦。有的工作隊員由于吃派飯吃不飽,眼看著供銷社賣餅干,都不敢買餅干充饑,弄得工作隊員思想很緊張。  

    “四清”工作隊進駐農村社隊約一個多月后,通過“三同”和“扎根串連、訪貧問苦”,得到了一些關于社隊和企事業(yè)單位負責干部“四不清”問題的線索。這時,在呼市農村社教“四清”總團統(tǒng)一組織領導下,在內蒙古自治區(qū)黨校召開了一次四級干部(郊區(qū)、公社、生產(chǎn)大隊、生產(chǎn)隊)會議,各工作隊指導員和隊長參加會議?!八母蓵钡闹饕ぷ魅蝿眨亲屵@四級干部集中在會上交代自己的“四不清”問題。這對于參加“四干會”的所謂“四不清”干部造成了極大地心理壓力。加之工作隊對參會的社隊干部“火力”很足,在一定程度上有“逼、供、信”的現(xiàn)象,使得這些社隊干部心神不寧:該交待的問題都交待了,但還要逼著再交待,總是揪住不放。在越逼越緊的情況下,就出現(xiàn)了自殺的問題。在不到一個月的“四干會”期間,在黃合少和桃花兩個公社的四級基層干部中,自殺者達30多人。當時,不管自殺者有無“四不清”問題,都一律被宣布為“畏罪自殺”,其家屬因此被加上了“反革命家屬”的莫須有罪名,沒有追責和伸冤的權利。  

    “四干會”無果而散。參加“四干會”的“四清”工作團隊領導回到社隊和企事業(yè)單位后,接到上級“戰(zhàn)地整訓”的通知,在本工作隊內部進行學習整訓。整訓中主要圍繞前一段“四清”工作,一邊學習政策文件和理論,一邊小結前一段“四清”工作。在涉及到對前一段“四清”工作評價時,工作隊員中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是認為存在“左”的傾向,因此發(fā)生了死人的問題;另一種看法是認為存在“右”的問題,理由是還沒有搞出多少“四不清”成果,死了幾個人就畏首畏尾,不敢大膽工作。這樣爭論了幾天之后,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最后團隊領導在總結時說,前一段“四清”工作,既存在“左”的問題,也存在“右”的問題,然而“右”的問題似乎是主要方面。今后在工作中要實事求是,有“左”就糾“左”,有“右”就反“右”。這種原則不清的說法,不僅沒有解決工作隊員的思想認識問題,反而給多數(shù)工作隊員帶來了認識上的迷惘。  

    正值此時,1965年一月,中共中央下達了關于“四清”工作的新文件——《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即大家統(tǒng)稱的《二十三條》,《二十三條》有幾個明顯的不同提法:1.把“四清”與“四不清”的矛盾上升到階級斗爭和兩條路線斗爭的綱上來認識;2.把“四不清”的內涵由原來的經(jīng)濟領域擴展到新的更大的領域——政治不清、經(jīng)濟不清、組織不清、思想不清;3.非常明確地指出:“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那些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4.把干部分成四類,即好的、比較好的、問題多的、性質嚴重的?!抖龡l》下達后,雖然對社隊干部的打擊面比以前縮小了,但“逼、供、信”的現(xiàn)象仍然沒有完全杜絕,如在與“四不清”農村基層干部的斗爭中,在桌子上拍槍,以“坐班房”威脅,用“抗拒從嚴”等等手段恫嚇的情況亦非個別,所以仍有自殺而死的現(xiàn)象。有少數(shù)工作隊,階級斗爭的弦繃得很緊,幾乎到了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地步。好在之后上級反復強調對四個類型的干部要“區(qū)別情況,分別對待”,對好的和比較好的干部,經(jīng)過反復“洗澡”、“下樓”,在再無任何問題可查的情況下,陸續(xù)“解放”了一部分這兩類干部,讓他們去抓工作,抓生產(chǎn),“四清”工作才有了新的轉機。  

    經(jīng)過近10個月的“四清”工作,在最后“落實定案”時,除像張連喜、崔秀元、殷輅這幾個上級點名的干部被移交司法部門刑事處理外,其他一些“四不清”干部,則被定為“多吃多占”、“白吃白拿”、“階級立場不穩(wěn)”或“革命意志衰退”等等,從原工作崗位上被撤換下來。  

    1964年7—8月,黃合少和桃花兩個公社的“四清”工作宣布結束。輪換和充實了一批工作隊員后,集中在呼市第一中學整訓了近一個月后,便進駐到開展第二批“四清”工作的社隊,開始了第二批“四清”工作。  

    呼市郊區(qū)第二批“四清”工作于1965年8月至1966年6月在太平莊、巧報、八拜3個公社和大黑河牛奶場進行。工作隊員中有半數(shù)是參加第一批“四清”的干部,另一半是從各單位新抽調的干部,接替上一批被抽調搞“四清”的干部。與此同時,又選拔了100多名新“新借干”人員編入第二批“四清”工作隊(組)。第二批“四清”與第一批“四清”的情況大同小異。大同,基本上都是按《二十三條》的精神進行的;小異,是第二批“四清”的斗爭矛頭更多的是指向“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和“地富反壞右”。經(jīng)過近10個月的工作,第二批“四清”除極少數(shù)被認為有政治、經(jīng)濟、組織、思想嚴重“四不清”的農村基層干部得到刑事或組織處理外,被撤換或免職的多屬多吃多占、白吃白拿、投機倒把、階級立場不穩(wěn)、貪污盜竊等問題。第二批“四清”結束時,為了調整充實社場的領導班子,從工作隊員中選拔了一批年輕干部,充實提拔到社場(一般任黨政副手、團委書記和婦聯(lián)主任)。  

    1966年7月,呼市郊區(qū)第二批“四清”工作結束時,“文化大革命”已經(jīng)開始。“四清”工作隊撤離后,原計劃還要開展第三批“四清”工作。但因“文化大革命”已經(jīng)進入“反工作組”階段,呼市農村四清工作團隊解散,工作隊員回到各自的工作單位。1967年,第二批“四清”工作團隊的部分負責人被群眾造反組織揪斗,呼市郊區(qū)農村的“四清”工作從此徹底宣告結束。   

    (作者: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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