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設置歸綏巡警局,以歸綏道道臺督辦,將歸化城區(qū)域分為東、南、西、北、中五區(qū),各區(qū)設分局,將募警兵200人,分配職司站崗,這是歸化城建警政設區(qū)之始。(明末、清朝期間,歸化城一直是封建王朝在內蒙古中西部地區(qū)的權力機關駐地)。
民國元年(1912),歸化城為土默特別旗總管公署駐地(今大北街東側議事廳大院,是原土默特左右兩翼旗十二參領集體辦公的地點)。同年5月,改歸綏道道臺衙門為歸綏觀察使公署,駐歸化城。同年,歸化城撫民理事同知廳改為歸化縣(同知改為知事)。民國2年(1913),歸化城副都統(tǒng)職由綏遠城將軍兼任。同年,歸化縣與綏遠糧餉同知廳合并組建為歸綏縣(知事)。原歸化城(俗稱舊城)、綏遠城(俗稱新城)組成歸綏縣城區(qū),歸綏縣知事駐舊城西境(今縣府街)。
民國3年(1914)1月,改歸綏觀察使公署為歸綏道尹公署(駐歸綏城舊城)。8月6日,改歸綏道尹公署為綏遠道尹公署,隸屬綏遠特別區(qū)都統(tǒng)。民國11年(1922),京綏鐵路通車后,歸綏城舊城的工商業(yè)有較大的發(fā)展,為適應城市交通運輸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民國13年(1924),先后拆除原歸化城北門甕城和東、南、西三門,城墻報廢,將地基出售給商民,城區(qū)向外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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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設置歸綏巡警局,以歸綏道道臺督辦,將歸化城區(qū)域分為東、南、西、北、中五區(qū),各區(qū)設分局,將募警兵200人,分配職司站崗,這是歸化城建警政設區(qū)之始。(明末、清朝期間,歸化城一直是封建王朝在內蒙古中西部地區(qū)的權力機關駐地)。
民國元年(1912),歸化城為土默特別旗總管公署駐地(今大北街東側議事廳大院,是原土默特左右兩翼旗十二參領集體辦公的地點)。同年5月,改歸綏道道臺衙門為歸綏觀察使公署,駐歸化城。同年,歸化城撫民理事同知廳改為歸化縣(同知改為知事)。民國2年(1913),歸化城副都統(tǒng)職由綏遠城將軍兼任。同年,歸化縣與綏遠糧餉同知廳合并組建為歸綏縣(知事)。原歸化城(俗稱舊城)、綏遠城(俗稱新城)組成歸綏縣城區(qū),歸綏縣知事駐舊城西境(今縣府街)。
民國3年(1914)1月,改歸綏觀察使公署為歸綏道尹公署(駐歸綏城舊城)。8月6日,改歸綏道尹公署為綏遠道尹公署,隸屬綏遠特別區(qū)都統(tǒng)。民國11年(1922),京綏鐵路通車后,歸綏城舊城的工商業(yè)有較大的發(fā)展,為適應城市交通運輸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民國13年(1924),先后拆除原歸化城北門甕城和東、南、西三門,城墻報廢,將地基出售給商民,城區(qū)向外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