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章學誠是清代著名的史學理論家,他將自己的史學理論用于修志實踐,不僅先后編修了《和州志》、《永清縣志》、《亳州志》、《湖北通志》等志書,還結合自己的修志實踐,在總結前人修志經驗的基礎上,對方志的性質、源流、作用、體例、編纂原則和方法、要求等許多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提出了一系列極有見地的主張,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修志理論,故而被認為是中國古代方志學的集大成者,是中國方志學的開山之祖。20世紀80年代全國大規(guī)模開展修志活動以來,方志學界對章學誠的方志理論進行了廣泛研究,包括他的生平、修志實踐、理論研究及成就等,內容豐富。本文從修志實踐及理論成就、方志基本理論、方志編纂理論三方面,對20年來方志學界的討論的主要情況作一簡要介紹。
20世紀80年代全國大規(guī)模開展修志活動以來,方志學界對章學誠的方志理論進行了廣泛研究,相關的專著有數(shù)十部、論文80多篇。這些專著論文重點介紹了章學誠的修志實踐和理論建樹,以及對本屆修志的指導意義。本文擬分三個部分對相關討論作一介紹。
一、修志實踐及理論成就
20年來,多種方志學專著對章學誠的生平、修志實踐及其方志學理論體系等作了分析和闡述。由于各人的理解和認識的著眼點不同,對章學誠方志學理論體系的歸納與概括也就有差異。但大體上都包含了章學誠方志學的一些主要和基本的內容,有的歸納與闡述比較全面和系統(tǒng),倉修良、葉建華所著的《章學誠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就是代表。該書介紹了章學誠生活的時代背景、學路歷程、坎坷的人生以及博大精深的學術成就,對章學誠的修志實踐、理論研究及成就等都有詳細的介紹,作了極高的評價,是研究章學誠的必讀書。余英時《論戴震與章學誠》(三聯(lián)書店2000年再版)從學術思想史的“內在理路”的角度探討了章學誠的學術歷程,有助于了解章學誠修志活動的時代及學術背景。
章學誠一生主修或參修過多部志書,里僻《章學誠在湖北及其學術上給我們的啟示》(《湖北方志通訊》1986年第1期)、何孝積《章學誠參修之〈常德府志〉》(《湖南地方志通訊》1985年第3期)、胡華《乾隆〈天門縣志〉與章學誠》(《湖北方志通訊》1986年第2期)、傅振倫《章學誠與湖北方志》(《湖北方志》1987年第1期)、張賡美《章學誠與永清縣志》(《河北學刊》1985年第4期)、牛潤珍《章學誠與清乾隆〈永清縣志〉》(《中國地方志》2000年第6期)等文分別進行了介紹。何林夏《試論(嘉慶)〈廣西通志〉與章學誠〈湖北通志〉體例上的繼承關系》(《史志文萃》1990年第5期)還從統(tǒng)類安排、類目劃分原則、具體類目設置、類目層次結構、編纂手法以及編修者個人之間的交往等方面,分析了謝啟昆(嘉慶)《廣西通志》在總體上對章學誠《湖北通志》的承襲。認為正是由于《廣西通志》對《湖北通志》的繼承、改造和發(fā)揮,章學誠的方志學思想和主張才得以另一種形式延續(xù)、推廣。
自梁啟超提出“方志學之成立,實自實齋始也”(《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方志學》)這一主張之后,關于方志獨立學科地位的奠定者究竟是誰的討論就展開了,主要分成兩種意見:一種是贊成。民國以來,絕大多數(shù)方志學者都承認章學誠在創(chuàng)建方志學方面的貢獻;20世紀80年代以后,此說更是風靡一時,幾成定論。相關文章如倉修良《章學誠的方志學》(《文史哲》1980年第4期)、柳維本《章學誠與方志學》(《遼寧師院學報》1982年第4期)、呂志毅《略論章學誠的方志學》(《河北大學學報》1982年第4期)、唐元明《我國方志學的奠基人——章學誠》(《浙江方志》1987年第1期)、張勤《方志學理論的奠基人——章學誠》(《浙江方志》1999年第5-6期)、梅森《續(xù)修:重溫章學誠方志理論——紀念章學誠逝世200周年》(《中國地方志》2001年第4期)等均持此論,并對其方志學的具體內容多有闡說。
一種是反對。持此論者主要有傅振倫,但他的觀點也有矛盾之處。一方面,他在其著作《中國方志學通論》和文章如《章學誠的方志學》(《河北地方志通訊》1985年第1期)中均贊成章學誠創(chuàng)立方志學之說。另一方面,在《方志學的創(chuàng)始人究竟是誰》(《方志研究》1993年第6期)中,又認為章學誠在方志理論和實踐方面雖確有不少創(chuàng)見和巨大成就,但梁啟超言過其實,中國方志學的實際創(chuàng)立者應是民國時期的李泰棻,標志是1935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方志學》。其后又有傅振倫本人的《中國方志學通論》、甘鵬云《方志商》、黎錦熙《方志今議》(1940)、壽鵬飛《方志通義》(1941)等,這些著作雖有不加“學”字者,但都是全面而系統(tǒng)闡明方志學的專著。王廣榮《章學誠有沒有創(chuàng)立“方志學”》也認為,無論是從章學誠對方志學的思維、認識,還是從他對方志的觀念、“志論”等方面去考察,章學誠創(chuàng)立“方志學”的觀點都不能成立。
二、方志基本理論
方志的基本理論指的是與方志這一事物本身有關的基本問題,內容主要包括方志的名稱和種類、性質和特征、地位和功用、起源和發(fā)展等。章學誠方志理論中涉及方志基本理論問題之處甚多,但大家關注較多的是他關于方志性質、作用和起源的認識。
1.方志性質
章學誠以前,方志大都被列入輿地圖經門類,視作地理專書。自宋代以來,就不斷有人提出方志為史的見解,但并未從理論上作進一步的說明。章學誠繼承前說,提出“志屬信史”、“方志乃一方全史”等主張,并從理論上作了系統(tǒng)的說明,故梁啟超說:“實齋關于斯學之貢獻,首在改造方志之概念。”(《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方志學》)
方志是否即“史”?歷來有爭議,但絕大多數(shù)學者都肯定此說。黃葦《章學誠方志理論研究》(《方志論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認為,首先,它闡明了方志的性質,為方志下了定義,引申出了一整套方志理論,為其方志學的建立奠定了基礎;其次,將方志從地理專書中劃出來,確定志即史,這不僅擺脫了前人舊說,而且擴大了方志內容的范圍,提高了方志的重要性;此外,由于他從“方志乃一方全史”這一基本論點出發(fā),創(chuàng)立了一整套方志理論,確定了一系列判斷方志纂修精當與否的尺度,這又較為妥善地為評價舊方志和纂修新方志確立了一種標準。黃葦?shù)恼f法有一定的代表性,但章學誠是否一開始就主張方志即史呢?梁濱久《談對章學誠方志學思想進行分期研究》(《志苑》1990年第2期)認為應當有一個過程。章學誠早期主張“志乃史體”、“志乃史裁”、“志屬信史”等,主要是強調按照正史的體裁和編寫要求來修志,并不是從理論上來論定方志的性質。他編纂《和州志》和《永清縣志》的時候,才明確提出方志如同《春秋》、《乘》、《梼杌》等是“一國之史”的關于方志性質的論斷。這個論斷也沒有什么特別超越于前人的地方。只有到編修《湖北通志》,章學誠的方志學思想完全成熟時,提出“方志乃一方之全史”的更加全面、更為深刻的論斷,才高出前人一籌。至于如何界定史、志的質的規(guī)定性,佘樹聲《章學誠的方志理論》(《陜西地方志》1993年第5-6合期)認為章學誠是從方志的“方”概念的空間地域范圍上、從方志的低于國史的層次性上以及從方志的作用與功能上界定方志與正史之別的。
廖彩烈《章學誠方志理論淺識》(《安徽史志通訊》1986年第4期)則認為章學誠方志屬史的觀念從字面上來說是不可取的,方志與歷史盡管有淵源關系,但畢竟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史、志不能混為一談;同時他又批評了章學誠把方志置于史的從屬地位的做法。王驥平《試論章學誠的方志學理論》(《南通今古》1992年第5-6期)認為章學誠只是、也僅僅是肯定地方志屬于史書的性質,并沒有把志和史劃上絕對等號。羅炳根《如何理解“方志乃一方之全史”——試論章學誠的史志觀》(《江西方志》1992年第2期)則認為“方志乃一方全史”突出體現(xiàn)的是章學誠強調地方志“經世致用”的作用,而不是給方志下定義。在章學誠眼里,“史”與“志”的聯(lián)系主要是在“經世致用”所體現(xiàn)的“資治、存史、教化”的作用上,而“史”與“志”在體例方面又明顯不同。于希賢《章學誠方志政書說新考》(《方志研究》1989年第1期)則強調了其方志為“政書”之說。
2.方志作用
注重志書的實用價值,是章學誠方志學的一大特色。他從經世致用的史學觀出發(fā),強調“修志非示觀美,將求其實用也”。但他究竟強調了志書的哪些實用價值,方志學界看法也不盡一致。廖彩烈《章學誠方志理論淺識》認為他主張方志的主要任務有二:一是對社會的教育作用,一是為朝廷編修國史提供資料。“為國史取裁”的思想有其合理性,但將方志作用禁錮在“禪風教”和“朝史要刪”這兩個框框則是片面的。傅振照《淺談章學誠的方志理論——紀念章學誠逝世200周年》(《浙江方志》2001年第2期)認為章學誠本著“持世而救弊”的宗旨,主張方志有兩大功能——直接功能是為纂修國史提供史料,間接功能是澄清國史史料的真?zhèn)?;有兩種作用——以小見大以窺國家之變遷,以詳備略以補國家的變遷。佘樹聲《章學誠的方志理論》認為章學誠在《州縣請立志科議》中提出方志有三種作用和功能:一是保存一方的文獻資料,二是供高一級的史書取裁,三是供資政之用。
3.方志起源
章學誠從“志為史體”的角度出發(fā),認為方志起源于《周官》,春秋戰(zhàn)國時期記載各地方諸侯國的史書,如晉之《乘》、楚之《梼杌》、魯之《春秋》等,應是最早的方志。這一觀點雖非章氏的創(chuàng)造,但影響卻很大。梁濱久《章學誠方志起源說質疑》(《方志研究》1989年第6期)對此提出了質疑,認為無論從所依據的《周官》,還是從四方之志和《春秋》的性質看,方志起源于《周官》之說都難以成立。倉修良、葉建華《章學誠評傳》認為方志應起源于兩漢的“地記”,魏晉以后“地記”又逐漸為“圖經”所取代,章學誠將成熟的方志體裁與方志發(fā)展史上的圖經階段截然分開論述是不確切的,尤其是否認圖經是方志,更不妥當。
三、方志編纂理論
方志編纂理論是方志學理論的核心,也是章學誠方志理論體系的重點。章學誠曾對此作過比較系統(tǒng)的論述,從而奠定了方志學結構體系的基礎,使中國方志學學科雛形開始形成。章學誠關于方志編纂的意見,概括起來主要有三點:第一,史取裁于方志,志應詳于史;第二,志乃史體,應遵守“史家法度”,采用編修正史的方法;第三,方志體例既明,撰寫時還要行之有度,措施得當。而有關的方志編纂原則和方法理論,他在《湖北通志》序中,概括為四句話:“持論不可不恕,立例不可不嚴,采訪不可不慎,商榷不可不公?!钡钦率现撨€不盡完備,尚有不少需要推敲之處?,F(xiàn)代方志學者在吸取章學誠方志編纂理論精要之處的同時,對其局限與偏謬進行了批評指正。
1.方志體例
章學誠在長期的修志實踐和理論研究中,創(chuàng)立了一套完整的修志義例——“三書”、“四體”說?!叭龝奔粗尽⒄乒?、文征,“四體”即紀、譜、考、傳。學者們多認為這是章學誠方志學精義所在,給予了極高的評價。黃葦《章學誠方志理論研究》認為“三書”議吸收了唐代劉知幾、南宋鄭樵等史學家的觀點,是集大成者。曲言訓《章學誠與方志學》(《方志天地》1988年第1期)認為章學誠把屬于著述的“志”和屬于資料匯編的“掌故”、“文征”有機地結合起來,既解決了編修志書中的記注與著述的矛盾,又綜合了歷代方志及史書體例之長,把雜駁無體的方志納入史志體的軌道。何卓文《對章學誠“三書體”的思考》(《史志文萃》1987年第6期)論述了三書體形成的背景以及主要內容,認為三書體的完成標志著方志學的創(chuàng)立。佘樹聲《章學誠的方志理論》認為章學誠在正史、典志體以及方志編纂整體性實踐三者的基礎上逐步形成了其方志理論整體性思想,三書即章學誠方志的三位一體整體性理論框架,《湖北三書》(即《湖北通志》、《湖北掌故》、《湖北文征》)就是其三位一體方志理論的具體體現(xiàn)。此外,藍華增《從章學誠立“三書”說談藝文志的編寫》(《玉溪方志通訊》1985年第1期)從“輔正史,廣見聞,昭文章”三方面的功用談到編寫藝文志的必要性,任貴明《〈方志立三書議〉與新方志附錄編纂》(《方志研究》1994年第1期)研究了“三書”對編纂新方志附錄的借鑒意義。
黃葦《章學誠方志理論研究》認為“三書”不是盡善盡美的體例結構,更不是方志必須采用的唯一體例。潘新藻《章學誠論方志體例述評》(《湖北方志通訊》1982年第4-5期)認為凡有著作,《藝文志》錄其書目,更有價值者,全文或摘要載入本人傳中,這是馬、班通例,設“文征”是多此一舉。廖彩烈《章學誠方志理論淺識》認為它有框式化、史書化、界線模糊化等不足。王廣榮《章學誠有沒有創(chuàng)立“方志學”》(《河北地方志》1997年第3期)則認為“三書”已非“志體”。
關于“三書”主體“志”的寫法,章學誠從“志乃史體”的觀念出發(fā),主張仿正史體裁作紀、譜、考、傳“四體”。對此,方志學界有各種評論。潘新藻《章學誠論方志體例述評》認為章學誠所主張的“紀”實際上只有《皇言紀》和《皇朝編年紀》二目,方志是“一方”文獻,故二紀全無必要。王燕玉《章學誠的三書十議述評》(《貴州地方志通訊》1984年第2期)認為章學誠拘泥與“正史”有別,改紀曰外紀,改表曰年譜,改志曰考,僅僅襲用“傳”名,實在甚無謂。他認為可采取紀傳史原名,以紀、志、傳、圖、表五者為門類大綱,構成志體。梁濱久《談對章學誠方志學思想進行分期研究》認為“四體”說是章學誠在二十六七歲的時候提出的主張,隨著修志實踐經驗的積累和認識的發(fā)展而有變化,到他晚年主修《湖北通志》和參修《麻城縣志》等志書時,志的部分已形成紀、表、考、傳、圖、政略等“六體”的規(guī)制,“四體”說在實踐中并未被堅持。
2.方志內容
章學誠從“志乃史體”的觀念出發(fā),強調志書內容應以記載歷史文獻為主,山川都里和各地名勝,不可分占篇目。為此,他與以戴震、洪亮吉等人為代表的地理派發(fā)生了爭論。戴震把方志看作地理書,主張“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則志事已竟。侈言文獻,豈所謂急務哉?”(《記與戴東原論修志》)對于兩人的爭論,方志界主要有兩種看法:主流觀點認為,戴震主張方志是地理書,故重“沿革”而輕“文獻”,而章學誠視方志為史書,故重“文獻”而輕“沿革”,忽略地理方面的內容。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兩人都強調“沿革”、“文獻”不可偏廢,只是強調的重點不同而已。如陸振岳《關于章學誠與戴震論修志的辨析》(《江蘇地方志》1988年第3期)從戴震纂修的志書和有關的文章中探尋他的指導理論,認為戴震修志強調的只是“首沿革”,不是“但重沿革”,戴震同樣也重視文獻,其考證沿革的依據就是文獻。廖彩烈《章學誠方志理論淺識》認為章學誠反對把方志“誤為地理專書”,卻不反對記載自然地理方面的內容。
倉修良、葉建華《章學誠評傳》認為,章、戴爭論的焦點表面上是方志的性質和內容,但實質上反映了各自的治學方法和學術宗旨。按照戴震的主張,結果很容易把當時考據學家專務考索地理沿革、埋頭古書、輕視當代文獻、不問現(xiàn)實政治的不良學風帶到修志領域。其內容自然是“厚古薄今”,不能反映當代社會情況。章學誠本著“經世致用”的觀點,認為一方之志,要“切于一方之實用”,既要對社會起教育作用,又能為國史編修提供材料。因此,它的取材必須來自當時的一方文獻。就此爭論而言,兩者相較,章學誠的主張高出一籌。
此外,一些學者還對方志內容的表現(xiàn)形式進行了探討。地方志的主體內容究竟表現(xiàn)為一種著述形式,還是資料形式,章學誠將《易經》“圓而神”的理論引入方志編修,認為方志的主體內容以“著述”為主要形式,是“圓而神”的;其余的輔助部分為“記注”,是資料。傅振倫《章學誠的“史志方智圓神”說》(《中州今古》1991年第2期)對此進行了介紹。單輝《方志記述的圓與神——章學誠關于方志文體形式的一個重要觀點》(《新疆地方志》1998年第2期)認為著述“圓而神”的概念有兩層意思:第一,“著述”是“成一家之言”的、創(chuàng)造性的“撰著”活動;第二,著述形式不應當程式化,應隨著“著述”形式所承載的內容的變化而變化;“圓而神”說事實上否定了把方志主體內容簡單視為一種資料形式的主張。
3.人物傳
章學誠非常重視方志人物傳的編纂,《文史通義》中的六十一篇方志論著,半數(shù)以上與人物列傳有關,內容涉及人物傳的標準、書法、寫法等,相關討論則主要集中在立傳標準和種類的劃分上。
梁濱久《章學誠關于人物志的論述》(《史志文萃》1987年第3期)、曹建英《淺論章學誠之人物立傳觀》(《河南史志》1989年地5期)均認為章學誠的人物立傳觀是一個較嚴密的理論體系,其立傳標準有積極因素,也有消極因素。梁濱久《略述章學誠的傳分多體說》(《云南方志》1989年第6期)認為章學誠把傳記分為表現(xiàn)人物一生行狀的列傳體和只表現(xiàn)人物某一方面事跡的傳經體。對于列傳體,章學誠的掌握是比較嚴的,既主張生不立傳,又提出了兩種“破格錄入”的情況。傳經體則不限于已故人物,主要是取其有益于地方的事跡、政績者立傳。此外,章學誠還提出了“泛傳”主張,即一種以紀傳為主,以圖表為輔,而傳包括各種制度、人物、言論、文章在內的新的史志體裁。梁文認為“泛傳”主張對史學編纂體例的創(chuàng)新也許有用,但在方志專志門類眾多、體例齊備的情況下,已無設立無所不包的傳記的必要,故不實用于現(xiàn)在。梁濱久《章學誠傳分兩體說的現(xiàn)實意義》(《江蘇地方志》1992年第4期)又繼續(xù)討論了“傳經體”對解決“生不立傳”的問題的意義。何兆龍《章學誠方志學的人物傳與人物表論》(《浙江方志》1991年第2期)則研究了紀傳體的人物傳和經緯體的人物表的互補作用。
單輝《章學誠的志傳論述及其現(xiàn)實意義》(《新疆地方志》1997年第3期)認為,在人物的各類記述形式中,章學誠特別看重“志傳”,并從“意”(即發(fā)揮主體意識)、“詳”(即“傳以詳紀”)、“活”(要反映出傳主的不同“情性”)三方面討論了其志傳論述的現(xiàn)實意義。單輝《章學誠方志理論中的兩個重要觀點及其現(xiàn)實意義》(《撫順古今》1994年第3期)探討了章學誠人物傳“情性”(即人物所特有的、血肉豐滿的生動事跡和個性特征)論對現(xiàn)實修志的意義。
4.方志批評
方志批評是方志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章學誠的方志批評是章學誠史學和方志理論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張景孔《章學誠方志批評論》(《黑龍江史志》1996年第6期)從幾個方面對章學誠方志批評的實踐與理論進行了闡述,認為章學誠重視方志批評的目的在于提高志書質量、闡發(fā)方志理論、去“故我”存“真我”;批評的內容廣泛豐富,對志書的“義”、“事”、“文”、“體”等方面無所不批,且大多評之有據;批評的方法靈活,主要有典型剖析、比較評析、因論隨評、駁詰評議等;批評的標準是“史家法度”。倉修良、葉建華《章學誠評傳》認為章學誠方志批評的標準有三:史家法度、方志義例、經世致用。梁濱久《章學誠的方志評論活動述評》(《史志文叢》1990年第1期)認為章學誠的方志評論有兩種形式:一是對某一志書進行的專文評論,如對《吳郡志》等七書的評論;二是在論述某一問題時聯(lián)系到對古今志書的評論;前者較系統(tǒng),后者較零散。他認為章學誠的方志評論活動有幾個特點:其一,把對某方志的評論納入到方志發(fā)展史觀的總體評價中;其二,以史書的標尺來衡量志書的優(yōu)劣;其三,評論志書過于偏重在體例文辭上,對內容注意不夠。單輝《從章學誠對康海的批評談起》(《方志研究》1994年第4期)認為章學誠從志書“貴于能簡而明”的觀念出發(fā),批評康海所編的《武功縣志》過于簡略,與實際情形不符;繁型志書與簡型志書各有優(yōu)缺點,不宜偏廢。黃葦《評章學誠七〈志〉書后》(《中華文史論叢》1979年第9期)分析了章學誠對《吳郡志》、《武功志》等7部志書的評論正確固多,偏頗可議之處亦復不少,并一一作了剖析。王廣榮《章學誠有沒有創(chuàng)立“方志學”》則認為他對當時方志的一概攻擊、全盤否定的態(tài)度是不可取的。
5.方志辨體
明清以來,省、府、州、縣無不有志。但這些志書相互關系如何,各自體例應有何特點,內容上如何分工等等,卻無人道及。地方志書,必須辨體,這是實踐的要求,也是章學誠在方志體例上的一個著名主張。他在《方志辨體》中指出:各類方志有各自的編修義例,內容繁簡要求亦各有不同,不能將各個縣志機械地合并成府志或州志,將府志湊合又成通志;或將通志析分為府志,又將府志析分為縣志。黃葦《章學誠方志理論研究》認為這是他在闡發(fā)方志理論方面的一個貢獻。通過方志辨體,一是可將省、府、州、縣各志記載的范圍和界限劃分清楚,做到各有所載,互不侵越,以免除重疊、雷同、割裂、遺漏之弊;二是能使各志記述內容都有所重,各詳其所應詳,略其所當略,做到恰如其分,繁簡得宜,后人對章氏“方志辨體”之說,每多贊許,道理即在于此。陳春梅《試論章學誠方志學的主要觀點和貢獻》(《福建史志》1999年第5期)對此也作了論述,認為其撰修的《湖北通志》在因志制宜、詳略得當、簡明周備方面就比《湖廣舊志》高明。當然,也應看到方志學界并不都是贊成章氏“方志辨體”之說的,更不是后世撰志都已照章氏此說行事。章學誠以后近二百年間,全國各地新修或續(xù)修方志有數(shù)千種,但真正按照“方志辨體”說行事的并不很多。由此可見,章氏此說并未受到重視,更未得到普遍承認。
此外,章學誠還從經世致用的目的出發(fā),提出了一系列編纂原則和方法,從內容到體例體裁,從命辭措字到文德文風等等問題,都有闡述。徐曙光《簡論章學誠的“要簡”主張》(《史志文萃》1987年第1期)對志書的繁簡,張常耕《章學誠方志語言研究》(《方志研究》1989年第4期)對方志的語言,韓章訓《章學誠方志文風初探》(《方志研究》1989年第4期)對方志的文風,單輝《章學誠方志理論中的兩個重要觀點及其現(xiàn)實意義》對“史意”即指導思想,黃葦《章學誠方志理論研究》對章學誠強調“文人不可與修志”的偏差,沈永清《章學誠美學思想評述》(《黑龍江史志》1995年第6期)對美學思想,陳敦平《〈文史通義〉與新志的編寫》(《江蘇地方志》1986年第1期)對《文史通義》對今天修志的意義,王驥平《試論章學誠的方志學理論》對修志人員的分工,單輝《章學誠修志觀窺微》(《福建史志》1994年1期)對委托信任、實地調查及淡泊名利的心態(tài)等問題均有敘述。
章學誠的方志編纂理論豐富而系統(tǒng),梁啟超在總結清代方志學成就時所作的“注意方志之編纂方法,實自乾隆中葉始”(《清代學術概論》)的評判,也主要是從編纂的角度立論的,這也是章學誠方志思想對近、現(xiàn)代的修志實踐和理論研究影響最大的方面,故后人的評述也主要集中于此。
(摘自《中國地方志》網“理論研究”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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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章學誠是清代著名的史學理論家,他將自己的史學理論用于修志實踐,不僅先后編修了《和州志》、《永清縣志》、《亳州志》、《湖北通志》等志書,還結合自己的修志實踐,在總結前人修志經驗的基礎上,對方志的性質、源流、作用、體例、編纂原則和方法、要求等許多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提出了一系列極有見地的主張,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修志理論,故而被認為是中國古代方志學的集大成者,是中國方志學的開山之祖。20世紀80年代全國大規(guī)模開展修志活動以來,方志學界對章學誠的方志理論進行了廣泛研究,包括他的生平、修志實踐、理論研究及成就等,內容豐富。本文從修志實踐及理論成就、方志基本理論、方志編纂理論三方面,對20年來方志學界的討論的主要情況作一簡要介紹。
20世紀80年代全國大規(guī)模開展修志活動以來,方志學界對章學誠的方志理論進行了廣泛研究,相關的專著有數(shù)十部、論文80多篇。這些專著論文重點介紹了章學誠的修志實踐和理論建樹,以及對本屆修志的指導意義。本文擬分三個部分對相關討論作一介紹。
一、修志實踐及理論成就
20年來,多種方志學專著對章學誠的生平、修志實踐及其方志學理論體系等作了分析和闡述。由于各人的理解和認識的著眼點不同,對章學誠方志學理論體系的歸納與概括也就有差異。但大體上都包含了章學誠方志學的一些主要和基本的內容,有的歸納與闡述比較全面和系統(tǒng),倉修良、葉建華所著的《章學誠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就是代表。該書介紹了章學誠生活的時代背景、學路歷程、坎坷的人生以及博大精深的學術成就,對章學誠的修志實踐、理論研究及成就等都有詳細的介紹,作了極高的評價,是研究章學誠的必讀書。余英時《論戴震與章學誠》(三聯(lián)書店2000年再版)從學術思想史的“內在理路”的角度探討了章學誠的學術歷程,有助于了解章學誠修志活動的時代及學術背景。
章學誠一生主修或參修過多部志書,里僻《章學誠在湖北及其學術上給我們的啟示》(《湖北方志通訊》1986年第1期)、何孝積《章學誠參修之〈常德府志〉》(《湖南地方志通訊》1985年第3期)、胡華《乾隆〈天門縣志〉與章學誠》(《湖北方志通訊》1986年第2期)、傅振倫《章學誠與湖北方志》(《湖北方志》1987年第1期)、張賡美《章學誠與永清縣志》(《河北學刊》1985年第4期)、牛潤珍《章學誠與清乾隆〈永清縣志〉》(《中國地方志》2000年第6期)等文分別進行了介紹。何林夏《試論(嘉慶)〈廣西通志〉與章學誠〈湖北通志〉體例上的繼承關系》(《史志文萃》1990年第5期)還從統(tǒng)類安排、類目劃分原則、具體類目設置、類目層次結構、編纂手法以及編修者個人之間的交往等方面,分析了謝啟昆(嘉慶)《廣西通志》在總體上對章學誠《湖北通志》的承襲。認為正是由于《廣西通志》對《湖北通志》的繼承、改造和發(fā)揮,章學誠的方志學思想和主張才得以另一種形式延續(xù)、推廣。
自梁啟超提出“方志學之成立,實自實齋始也”(《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方志學》)這一主張之后,關于方志獨立學科地位的奠定者究竟是誰的討論就展開了,主要分成兩種意見:一種是贊成。民國以來,絕大多數(shù)方志學者都承認章學誠在創(chuàng)建方志學方面的貢獻;20世紀80年代以后,此說更是風靡一時,幾成定論。相關文章如倉修良《章學誠的方志學》(《文史哲》1980年第4期)、柳維本《章學誠與方志學》(《遼寧師院學報》1982年第4期)、呂志毅《略論章學誠的方志學》(《河北大學學報》1982年第4期)、唐元明《我國方志學的奠基人——章學誠》(《浙江方志》1987年第1期)、張勤《方志學理論的奠基人——章學誠》(《浙江方志》1999年第5-6期)、梅森《續(xù)修:重溫章學誠方志理論——紀念章學誠逝世200周年》(《中國地方志》2001年第4期)等均持此論,并對其方志學的具體內容多有闡說。
一種是反對。持此論者主要有傅振倫,但他的觀點也有矛盾之處。一方面,他在其著作《中國方志學通論》和文章如《章學誠的方志學》(《河北地方志通訊》1985年第1期)中均贊成章學誠創(chuàng)立方志學之說。另一方面,在《方志學的創(chuàng)始人究竟是誰》(《方志研究》1993年第6期)中,又認為章學誠在方志理論和實踐方面雖確有不少創(chuàng)見和巨大成就,但梁啟超言過其實,中國方志學的實際創(chuàng)立者應是民國時期的李泰棻,標志是1935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方志學》。其后又有傅振倫本人的《中國方志學通論》、甘鵬云《方志商》、黎錦熙《方志今議》(1940)、壽鵬飛《方志通義》(1941)等,這些著作雖有不加“學”字者,但都是全面而系統(tǒng)闡明方志學的專著。王廣榮《章學誠有沒有創(chuàng)立“方志學”》也認為,無論是從章學誠對方志學的思維、認識,還是從他對方志的觀念、“志論”等方面去考察,章學誠創(chuàng)立“方志學”的觀點都不能成立。
二、方志基本理論
方志的基本理論指的是與方志這一事物本身有關的基本問題,內容主要包括方志的名稱和種類、性質和特征、地位和功用、起源和發(fā)展等。章學誠方志理論中涉及方志基本理論問題之處甚多,但大家關注較多的是他關于方志性質、作用和起源的認識。
1.方志性質
章學誠以前,方志大都被列入輿地圖經門類,視作地理專書。自宋代以來,就不斷有人提出方志為史的見解,但并未從理論上作進一步的說明。章學誠繼承前說,提出“志屬信史”、“方志乃一方全史”等主張,并從理論上作了系統(tǒng)的說明,故梁啟超說:“實齋關于斯學之貢獻,首在改造方志之概念。”(《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方志學》)
方志是否即“史”?歷來有爭議,但絕大多數(shù)學者都肯定此說。黃葦《章學誠方志理論研究》(《方志論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認為,首先,它闡明了方志的性質,為方志下了定義,引申出了一整套方志理論,為其方志學的建立奠定了基礎;其次,將方志從地理專書中劃出來,確定志即史,這不僅擺脫了前人舊說,而且擴大了方志內容的范圍,提高了方志的重要性;此外,由于他從“方志乃一方全史”這一基本論點出發(fā),創(chuàng)立了一整套方志理論,確定了一系列判斷方志纂修精當與否的尺度,這又較為妥善地為評價舊方志和纂修新方志確立了一種標準。黃葦?shù)恼f法有一定的代表性,但章學誠是否一開始就主張方志即史呢?梁濱久《談對章學誠方志學思想進行分期研究》(《志苑》1990年第2期)認為應當有一個過程。章學誠早期主張“志乃史體”、“志乃史裁”、“志屬信史”等,主要是強調按照正史的體裁和編寫要求來修志,并不是從理論上來論定方志的性質。他編纂《和州志》和《永清縣志》的時候,才明確提出方志如同《春秋》、《乘》、《梼杌》等是“一國之史”的關于方志性質的論斷。這個論斷也沒有什么特別超越于前人的地方。只有到編修《湖北通志》,章學誠的方志學思想完全成熟時,提出“方志乃一方之全史”的更加全面、更為深刻的論斷,才高出前人一籌。至于如何界定史、志的質的規(guī)定性,佘樹聲《章學誠的方志理論》(《陜西地方志》1993年第5-6合期)認為章學誠是從方志的“方”概念的空間地域范圍上、從方志的低于國史的層次性上以及從方志的作用與功能上界定方志與正史之別的。
廖彩烈《章學誠方志理論淺識》(《安徽史志通訊》1986年第4期)則認為章學誠方志屬史的觀念從字面上來說是不可取的,方志與歷史盡管有淵源關系,但畢竟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史、志不能混為一談;同時他又批評了章學誠把方志置于史的從屬地位的做法。王驥平《試論章學誠的方志學理論》(《南通今古》1992年第5-6期)認為章學誠只是、也僅僅是肯定地方志屬于史書的性質,并沒有把志和史劃上絕對等號。羅炳根《如何理解“方志乃一方之全史”——試論章學誠的史志觀》(《江西方志》1992年第2期)則認為“方志乃一方全史”突出體現(xiàn)的是章學誠強調地方志“經世致用”的作用,而不是給方志下定義。在章學誠眼里,“史”與“志”的聯(lián)系主要是在“經世致用”所體現(xiàn)的“資治、存史、教化”的作用上,而“史”與“志”在體例方面又明顯不同。于希賢《章學誠方志政書說新考》(《方志研究》1989年第1期)則強調了其方志為“政書”之說。
2.方志作用
注重志書的實用價值,是章學誠方志學的一大特色。他從經世致用的史學觀出發(fā),強調“修志非示觀美,將求其實用也”。但他究竟強調了志書的哪些實用價值,方志學界看法也不盡一致。廖彩烈《章學誠方志理論淺識》認為他主張方志的主要任務有二:一是對社會的教育作用,一是為朝廷編修國史提供資料?!盀閲啡〔谩钡乃枷胗衅浜侠硇?,但將方志作用禁錮在“禪風教”和“朝史要刪”這兩個框框則是片面的。傅振照《淺談章學誠的方志理論——紀念章學誠逝世200周年》(《浙江方志》2001年第2期)認為章學誠本著“持世而救弊”的宗旨,主張方志有兩大功能——直接功能是為纂修國史提供史料,間接功能是澄清國史史料的真?zhèn)?;有兩種作用——以小見大以窺國家之變遷,以詳備略以補國家的變遷。佘樹聲《章學誠的方志理論》認為章學誠在《州縣請立志科議》中提出方志有三種作用和功能:一是保存一方的文獻資料,二是供高一級的史書取裁,三是供資政之用。
3.方志起源
章學誠從“志為史體”的角度出發(fā),認為方志起源于《周官》,春秋戰(zhàn)國時期記載各地方諸侯國的史書,如晉之《乘》、楚之《梼杌》、魯之《春秋》等,應是最早的方志。這一觀點雖非章氏的創(chuàng)造,但影響卻很大。梁濱久《章學誠方志起源說質疑》(《方志研究》1989年第6期)對此提出了質疑,認為無論從所依據的《周官》,還是從四方之志和《春秋》的性質看,方志起源于《周官》之說都難以成立。倉修良、葉建華《章學誠評傳》認為方志應起源于兩漢的“地記”,魏晉以后“地記”又逐漸為“圖經”所取代,章學誠將成熟的方志體裁與方志發(fā)展史上的圖經階段截然分開論述是不確切的,尤其是否認圖經是方志,更不妥當。
三、方志編纂理論
方志編纂理論是方志學理論的核心,也是章學誠方志理論體系的重點。章學誠曾對此作過比較系統(tǒng)的論述,從而奠定了方志學結構體系的基礎,使中國方志學學科雛形開始形成。章學誠關于方志編纂的意見,概括起來主要有三點:第一,史取裁于方志,志應詳于史;第二,志乃史體,應遵守“史家法度”,采用編修正史的方法;第三,方志體例既明,撰寫時還要行之有度,措施得當。而有關的方志編纂原則和方法理論,他在《湖北通志》序中,概括為四句話:“持論不可不恕,立例不可不嚴,采訪不可不慎,商榷不可不公?!钡钦率现撨€不盡完備,尚有不少需要推敲之處。現(xiàn)代方志學者在吸取章學誠方志編纂理論精要之處的同時,對其局限與偏謬進行了批評指正。
1.方志體例
章學誠在長期的修志實踐和理論研究中,創(chuàng)立了一套完整的修志義例——“三書”、“四體”說?!叭龝奔粗?、掌故、文征,“四體”即紀、譜、考、傳。學者們多認為這是章學誠方志學精義所在,給予了極高的評價。黃葦《章學誠方志理論研究》認為“三書”議吸收了唐代劉知幾、南宋鄭樵等史學家的觀點,是集大成者。曲言訓《章學誠與方志學》(《方志天地》1988年第1期)認為章學誠把屬于著述的“志”和屬于資料匯編的“掌故”、“文征”有機地結合起來,既解決了編修志書中的記注與著述的矛盾,又綜合了歷代方志及史書體例之長,把雜駁無體的方志納入史志體的軌道。何卓文《對章學誠“三書體”的思考》(《史志文萃》1987年第6期)論述了三書體形成的背景以及主要內容,認為三書體的完成標志著方志學的創(chuàng)立。佘樹聲《章學誠的方志理論》認為章學誠在正史、典志體以及方志編纂整體性實踐三者的基礎上逐步形成了其方志理論整體性思想,三書即章學誠方志的三位一體整體性理論框架,《湖北三書》(即《湖北通志》、《湖北掌故》、《湖北文征》)就是其三位一體方志理論的具體體現(xiàn)。此外,藍華增《從章學誠立“三書”說談藝文志的編寫》(《玉溪方志通訊》1985年第1期)從“輔正史,廣見聞,昭文章”三方面的功用談到編寫藝文志的必要性,任貴明《〈方志立三書議〉與新方志附錄編纂》(《方志研究》1994年第1期)研究了“三書”對編纂新方志附錄的借鑒意義。
黃葦《章學誠方志理論研究》認為“三書”不是盡善盡美的體例結構,更不是方志必須采用的唯一體例。潘新藻《章學誠論方志體例述評》(《湖北方志通訊》1982年第4-5期)認為凡有著作,《藝文志》錄其書目,更有價值者,全文或摘要載入本人傳中,這是馬、班通例,設“文征”是多此一舉。廖彩烈《章學誠方志理論淺識》認為它有框式化、史書化、界線模糊化等不足。王廣榮《章學誠有沒有創(chuàng)立“方志學”》(《河北地方志》1997年第3期)則認為“三書”已非“志體”。
關于“三書”主體“志”的寫法,章學誠從“志乃史體”的觀念出發(fā),主張仿正史體裁作紀、譜、考、傳“四體”。對此,方志學界有各種評論。潘新藻《章學誠論方志體例述評》認為章學誠所主張的“紀”實際上只有《皇言紀》和《皇朝編年紀》二目,方志是“一方”文獻,故二紀全無必要。王燕玉《章學誠的三書十議述評》(《貴州地方志通訊》1984年第2期)認為章學誠拘泥與“正史”有別,改紀曰外紀,改表曰年譜,改志曰考,僅僅襲用“傳”名,實在甚無謂。他認為可采取紀傳史原名,以紀、志、傳、圖、表五者為門類大綱,構成志體。梁濱久《談對章學誠方志學思想進行分期研究》認為“四體”說是章學誠在二十六七歲的時候提出的主張,隨著修志實踐經驗的積累和認識的發(fā)展而有變化,到他晚年主修《湖北通志》和參修《麻城縣志》等志書時,志的部分已形成紀、表、考、傳、圖、政略等“六體”的規(guī)制,“四體”說在實踐中并未被堅持。
2.方志內容
章學誠從“志乃史體”的觀念出發(fā),強調志書內容應以記載歷史文獻為主,山川都里和各地名勝,不可分占篇目。為此,他與以戴震、洪亮吉等人為代表的地理派發(fā)生了爭論。戴震把方志看作地理書,主張“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則志事已竟。侈言文獻,豈所謂急務哉?”(《記與戴東原論修志》)對于兩人的爭論,方志界主要有兩種看法:主流觀點認為,戴震主張方志是地理書,故重“沿革”而輕“文獻”,而章學誠視方志為史書,故重“文獻”而輕“沿革”,忽略地理方面的內容。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兩人都強調“沿革”、“文獻”不可偏廢,只是強調的重點不同而已。如陸振岳《關于章學誠與戴震論修志的辨析》(《江蘇地方志》1988年第3期)從戴震纂修的志書和有關的文章中探尋他的指導理論,認為戴震修志強調的只是“首沿革”,不是“但重沿革”,戴震同樣也重視文獻,其考證沿革的依據就是文獻。廖彩烈《章學誠方志理論淺識》認為章學誠反對把方志“誤為地理專書”,卻不反對記載自然地理方面的內容。
倉修良、葉建華《章學誠評傳》認為,章、戴爭論的焦點表面上是方志的性質和內容,但實質上反映了各自的治學方法和學術宗旨。按照戴震的主張,結果很容易把當時考據學家專務考索地理沿革、埋頭古書、輕視當代文獻、不問現(xiàn)實政治的不良學風帶到修志領域。其內容自然是“厚古薄今”,不能反映當代社會情況。章學誠本著“經世致用”的觀點,認為一方之志,要“切于一方之實用”,既要對社會起教育作用,又能為國史編修提供材料。因此,它的取材必須來自當時的一方文獻。就此爭論而言,兩者相較,章學誠的主張高出一籌。
此外,一些學者還對方志內容的表現(xiàn)形式進行了探討。地方志的主體內容究竟表現(xiàn)為一種著述形式,還是資料形式,章學誠將《易經》“圓而神”的理論引入方志編修,認為方志的主體內容以“著述”為主要形式,是“圓而神”的;其余的輔助部分為“記注”,是資料。傅振倫《章學誠的“史志方智圓神”說》(《中州今古》1991年第2期)對此進行了介紹。單輝《方志記述的圓與神——章學誠關于方志文體形式的一個重要觀點》(《新疆地方志》1998年第2期)認為著述“圓而神”的概念有兩層意思:第一,“著述”是“成一家之言”的、創(chuàng)造性的“撰著”活動;第二,著述形式不應當程式化,應隨著“著述”形式所承載的內容的變化而變化;“圓而神”說事實上否定了把方志主體內容簡單視為一種資料形式的主張。
3.人物傳
章學誠非常重視方志人物傳的編纂,《文史通義》中的六十一篇方志論著,半數(shù)以上與人物列傳有關,內容涉及人物傳的標準、書法、寫法等,相關討論則主要集中在立傳標準和種類的劃分上。
梁濱久《章學誠關于人物志的論述》(《史志文萃》1987年第3期)、曹建英《淺論章學誠之人物立傳觀》(《河南史志》1989年地5期)均認為章學誠的人物立傳觀是一個較嚴密的理論體系,其立傳標準有積極因素,也有消極因素。梁濱久《略述章學誠的傳分多體說》(《云南方志》1989年第6期)認為章學誠把傳記分為表現(xiàn)人物一生行狀的列傳體和只表現(xiàn)人物某一方面事跡的傳經體。對于列傳體,章學誠的掌握是比較嚴的,既主張生不立傳,又提出了兩種“破格錄入”的情況。傳經體則不限于已故人物,主要是取其有益于地方的事跡、政績者立傳。此外,章學誠還提出了“泛傳”主張,即一種以紀傳為主,以圖表為輔,而傳包括各種制度、人物、言論、文章在內的新的史志體裁。梁文認為“泛傳”主張對史學編纂體例的創(chuàng)新也許有用,但在方志專志門類眾多、體例齊備的情況下,已無設立無所不包的傳記的必要,故不實用于現(xiàn)在。梁濱久《章學誠傳分兩體說的現(xiàn)實意義》(《江蘇地方志》1992年第4期)又繼續(xù)討論了“傳經體”對解決“生不立傳”的問題的意義。何兆龍《章學誠方志學的人物傳與人物表論》(《浙江方志》1991年第2期)則研究了紀傳體的人物傳和經緯體的人物表的互補作用。
單輝《章學誠的志傳論述及其現(xiàn)實意義》(《新疆地方志》1997年第3期)認為,在人物的各類記述形式中,章學誠特別看重“志傳”,并從“意”(即發(fā)揮主體意識)、“詳”(即“傳以詳紀”)、“活”(要反映出傳主的不同“情性”)三方面討論了其志傳論述的現(xiàn)實意義。單輝《章學誠方志理論中的兩個重要觀點及其現(xiàn)實意義》(《撫順古今》1994年第3期)探討了章學誠人物傳“情性”(即人物所特有的、血肉豐滿的生動事跡和個性特征)論對現(xiàn)實修志的意義。
4.方志批評
方志批評是方志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章學誠的方志批評是章學誠史學和方志理論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張景孔《章學誠方志批評論》(《黑龍江史志》1996年第6期)從幾個方面對章學誠方志批評的實踐與理論進行了闡述,認為章學誠重視方志批評的目的在于提高志書質量、闡發(fā)方志理論、去“故我”存“真我”;批評的內容廣泛豐富,對志書的“義”、“事”、“文”、“體”等方面無所不批,且大多評之有據;批評的方法靈活,主要有典型剖析、比較評析、因論隨評、駁詰評議等;批評的標準是“史家法度”。倉修良、葉建華《章學誠評傳》認為章學誠方志批評的標準有三:史家法度、方志義例、經世致用。梁濱久《章學誠的方志評論活動述評》(《史志文叢》1990年第1期)認為章學誠的方志評論有兩種形式:一是對某一志書進行的專文評論,如對《吳郡志》等七書的評論;二是在論述某一問題時聯(lián)系到對古今志書的評論;前者較系統(tǒng),后者較零散。他認為章學誠的方志評論活動有幾個特點:其一,把對某方志的評論納入到方志發(fā)展史觀的總體評價中;其二,以史書的標尺來衡量志書的優(yōu)劣;其三,評論志書過于偏重在體例文辭上,對內容注意不夠。單輝《從章學誠對康海的批評談起》(《方志研究》1994年第4期)認為章學誠從志書“貴于能簡而明”的觀念出發(fā),批評康海所編的《武功縣志》過于簡略,與實際情形不符;繁型志書與簡型志書各有優(yōu)缺點,不宜偏廢。黃葦《評章學誠七〈志〉書后》(《中華文史論叢》1979年第9期)分析了章學誠對《吳郡志》、《武功志》等7部志書的評論正確固多,偏頗可議之處亦復不少,并一一作了剖析。王廣榮《章學誠有沒有創(chuàng)立“方志學”》則認為他對當時方志的一概攻擊、全盤否定的態(tài)度是不可取的。
5.方志辨體
明清以來,省、府、州、縣無不有志。但這些志書相互關系如何,各自體例應有何特點,內容上如何分工等等,卻無人道及。地方志書,必須辨體,這是實踐的要求,也是章學誠在方志體例上的一個著名主張。他在《方志辨體》中指出:各類方志有各自的編修義例,內容繁簡要求亦各有不同,不能將各個縣志機械地合并成府志或州志,將府志湊合又成通志;或將通志析分為府志,又將府志析分為縣志。黃葦《章學誠方志理論研究》認為這是他在闡發(fā)方志理論方面的一個貢獻。通過方志辨體,一是可將省、府、州、縣各志記載的范圍和界限劃分清楚,做到各有所載,互不侵越,以免除重疊、雷同、割裂、遺漏之弊;二是能使各志記述內容都有所重,各詳其所應詳,略其所當略,做到恰如其分,繁簡得宜,后人對章氏“方志辨體”之說,每多贊許,道理即在于此。陳春梅《試論章學誠方志學的主要觀點和貢獻》(《福建史志》1999年第5期)對此也作了論述,認為其撰修的《湖北通志》在因志制宜、詳略得當、簡明周備方面就比《湖廣舊志》高明。當然,也應看到方志學界并不都是贊成章氏“方志辨體”之說的,更不是后世撰志都已照章氏此說行事。章學誠以后近二百年間,全國各地新修或續(xù)修方志有數(shù)千種,但真正按照“方志辨體”說行事的并不很多。由此可見,章氏此說并未受到重視,更未得到普遍承認。
此外,章學誠還從經世致用的目的出發(fā),提出了一系列編纂原則和方法,從內容到體例體裁,從命辭措字到文德文風等等問題,都有闡述。徐曙光《簡論章學誠的“要簡”主張》(《史志文萃》1987年第1期)對志書的繁簡,張常耕《章學誠方志語言研究》(《方志研究》1989年第4期)對方志的語言,韓章訓《章學誠方志文風初探》(《方志研究》1989年第4期)對方志的文風,單輝《章學誠方志理論中的兩個重要觀點及其現(xiàn)實意義》對“史意”即指導思想,黃葦《章學誠方志理論研究》對章學誠強調“文人不可與修志”的偏差,沈永清《章學誠美學思想評述》(《黑龍江史志》1995年第6期)對美學思想,陳敦平《〈文史通義〉與新志的編寫》(《江蘇地方志》1986年第1期)對《文史通義》對今天修志的意義,王驥平《試論章學誠的方志學理論》對修志人員的分工,單輝《章學誠修志觀窺微》(《福建史志》1994年1期)對委托信任、實地調查及淡泊名利的心態(tài)等問題均有敘述。
章學誠的方志編纂理論豐富而系統(tǒng),梁啟超在總結清代方志學成就時所作的“注意方志之編纂方法,實自乾隆中葉始”(《清代學術概論》)的評判,也主要是從編纂的角度立論的,這也是章學誠方志思想對近、現(xiàn)代的修志實踐和理論研究影響最大的方面,故后人的評述也主要集中于此。
(摘自《中國地方志》網“理論研究”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