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第,又名額登拉格,小名色楞,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卒于今興和縣。
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其父丹巴哈什哈率領部族及眷屬160戶降順清朝,受到朝庭重賞冊封。至雍正年間,皇帝將一偏妃所生之女下嫁于班第,并封其為內大臣右翼前鋒統(tǒng)領蒙古額附,派往正黃旗所轄的今興和境內(壕塹鎮(zhèn)衙門號村周邊地區(qū))戍邊?;实蹌澲苓?SPAN lang=EN-US>13加2半個村子專向班第交租納糧,不入國庫,史稱“十三半地”或“胭脂地”。當時,班第辦公理政于衙門,居家過日在號。乾隆十八年(1753年)初春,班第率部押解眾多俘虜勝利歸來,途經五葫蘆坡(今衙門號村附近一座山包)時,摘盔卸甲,停馬休息。被俘人員群起反擊,與班第所部展開殊死搏斗。在慘烈混戰(zhàn)中,班第被砍下頭顱和一條胳膊,結束了顯赫的一生。為表彰其忠勇剛烈及戍邊平叛之功,清朝庭為班第鑄了金頭銀臂予以厚殮。同時在正黃旗境內三地建起同等規(guī)模的3座疑墳以防盜墓,現今保存于興和縣境內的額附班第陵,為班第家族正宗祖墳。
班第離世后,其后裔仍享受“十三半地”之特權,直至民國26年(1937年)日本侵略軍占領興和后,所收地租才被偽縣公署收回。班第從其父算起,在興和縣沿襲傳承了9代,班第的曾孫承啟曾在清道光年間官至戶部尚書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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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第,又名額登拉格,小名色楞,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卒于今興和縣。
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其父丹巴哈什哈率領部族及眷屬160戶降順清朝,受到朝庭重賞冊封。至雍正年間,皇帝將一偏妃所生之女下嫁于班第,并封其為內大臣右翼前鋒統(tǒng)領蒙古額附,派往正黃旗所轄的今興和境內(壕塹鎮(zhèn)衙門號村周邊地區(qū))戍邊?;实蹌澲苓?SPAN lang=EN-US>13加2半個村子專向班第交租納糧,不入國庫,史稱“十三半地”或“胭脂地”。當時,班第辦公理政于衙門,居家過日在號。乾隆十八年(1753年)初春,班第率部押解眾多俘虜勝利歸來,途經五葫蘆坡(今衙門號村附近一座山包)時,摘盔卸甲,停馬休息。被俘人員群起反擊,與班第所部展開殊死搏斗。在慘烈混戰(zhàn)中,班第被砍下頭顱和一條胳膊,結束了顯赫的一生。為表彰其忠勇剛烈及戍邊平叛之功,清朝庭為班第鑄了金頭銀臂予以厚殮。同時在正黃旗境內三地建起同等規(guī)模的3座疑墳以防盜墓,現今保存于興和縣境內的額附班第陵,為班第家族正宗祖墳。
班第離世后,其后裔仍享受“十三半地”之特權,直至民國26年(1937年)日本侵略軍占領興和后,所收地租才被偽縣公署收回。班第從其父算起,在興和縣沿襲傳承了9代,班第的曾孫承啟曾在清道光年間官至戶部尚書之職。